破盤出清
針對昨天監察院糾正行政院、勞動部,批評《勞基法》一年二修,修法事前評估和彈性,且溝通不足,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談話人徐國勇今天示意,行政院長賴清德自客歲9月8日上任後,在15日就提出《勞基法》再修法可能性,且在立法院總質詢期間,至少用2個月時間,蒐集立委、企業界和各方定見。
徐國勇說,如果監察院認為上次《勞基法》修法事前評估和彈性不足,此次修法都有相幹評估和考量,「監察院應當要必定這一次修法才對」。
對於民進黨立院黨團日前增訂輪班間隔放寬到8小時劃定的把關機制,徐國勇對此表示,行政院對此透露表現尊敬,並認為這是可行做法,將請勞動部研議把關機制。
立法院臨時會估計將處置懲罰《勞基法》修正草案,對於輪班距離是否放寬為8小時激發外界耽憂,政院多次重申「破例變原則」,民進黨團則在日前提出批改動議,「因工作特性或特殊緣由,經中心目標事業主管機關商請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,得調動休息時候不少於接連8小時」。
對此,徐國勇今(4)日上午出席行政院院會跋文者會時默示,立法委員希望增強輪班間隔時數監視機制,由勞動部與其他中心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核贊成後,才會實施放寬到8小時彈性。行政院認為這是可行做法,對此示意尊敬,並請勞動部就民進黨團版本研議相關把關機制。
徐國勇暗示,將來假如照這版本修法經由過程,政府會把關,要當局公告可合用破例8小時行業才可合用,「破例就是例外,不會變原則」。
徐國勇也重申,輪班距離規定只合用於輪班制,一般朝9晚5上班族,不是輪班制就不合用這條規定;輪班如果是兩班制,就是工作12小時、休息12小時,也沒有輪班距離11小時或8小時問題。
他說,如果是輪3班制勞工,上班8小時,必然會有16小時歇息時候,只有更換班別跟尾點時,才會用到破例8小時,不會產生過勞狀態,「修法就是要給企業與勞工彈性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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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-095939148.html特惠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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